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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联络处公告
时间:2010-07-16 14:36:28发表
 

    为更快发展中国金信商务网异业联盟项目,经总部研究决定,在全国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,确认成立各联络处。即日起,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应征:
    1、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个体工商户;
    2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、相应的办公设备;
    3、具有独立承担费用和风险能力;
    4、具备三级监督员级别(6000J币消费储值);
    5、自申请之日起,10天之内完成10个6000J币的消费储值。
    6、符合条件的应征个人,经审核通过,将授予各联络处授权书、授权牌及相关资料。
    7、请致电与总部索取申请表010-51555222;010-51555205;或下载。
    申请表回传请发至邮箱:cn315114@qq.com
    传  真:010-51555202
    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金信商务网异业联盟总部


     联络处申请表.doc